半岛全站半岛全站半岛全站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近日,金山店法庭审理了一起保健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判决被告人彭某退还孟某货款580元并赔偿5800元。
孟某在被告彭某经营的店铺购买了三盒龟胶和一盒林下山参,共花费580元。回家后,孟某打开龟胶发现其变质长霉,且已过食用保质期也未标注药品批准文号,林下山参外包装未标注药品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孟某认为彭某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故而成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被告彭某销售的龟胶、山参既违反了法律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相关规定,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其作为经营者未能提供所售产品的合法进货来源,且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应依法承担退还原告货款并支付原告价款十倍赔偿金的法律责任,遂作出上诉判决。
在该案审结后,承办法官罗锋没有把司法职能局限在法庭内,而是主动发挥司法建议功能,经过对本地市场的深入调研和走访群众了解情况,发现依旧有部分经营企业存在违法销售过期保健品、变质药品的情形。为了更好的从源头化解此类问题,堵塞管理漏洞,罗锋仔细梳理案件情况和调研情况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司法建议:
一、加大经营企业、药店日常采购、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标准,确保监管无漏洞。
二、食品、保健品经营者、药店经营者对食品安全重要性认知不够,要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三、要加强执法力度,建立法院联动机制,对涉及食品安全的刑事案件及时移送法院审理,依法处理并曝光,形成威慑作用半岛全站平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对所涉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落实,并及时复函半岛全站平台,表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进一步在严格食品行业人员培训与管理、不断建立健全食品常态化长效化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提升震慑效应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在药品安全监管,继续加强药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各方主体药品安全意识督促药品连锁企业落实管理责任,督促药店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监管人员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近年来,大冶法院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以司法建议为重要手段,针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积极主动向有关单位、企业提出改进、完善建议,并助力协同落实,以审理案件“治标”,以司法建议“治本”,坚持“标本兼治”,努力发挥司法的能动性,抓前端、治未病,为深入推动基层治理绘就最美“枫”景。